莱斯特用了西天把钱洗白。林越账户里的数字变成了一百六十五万西千,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。
第五天,他开始看房子。
洛圣都的房价不便宜。市中心的一居室公寓要三十万以上,好麦坞山上的别墅动辄上百万。林越不想住得太差,也不想把钱全花光。他的预算在二十五万到三十万之间,找一个两室一厅,够一个人住,偶尔能有朋友来。
房产经纪是一个叫格洛丽亚的中年女人,头发染成金色,笑容职业得像从广告里剪下来的。她开着一辆白色的SUV,带着林越在洛圣都转了一整天。
第一套房子在南洛圣都,离拉玛的住址不远。两层小楼,灰白色的外墙,门口有一小块草坪。林越进去转了一圈,发现厨房的水槽漏水,二楼的地板踩上去嘎吱响。
“这房子需要翻新。”林越说。
“价格可以谈。房主急着卖,二十万就能拿下。”
“我不需要急着买的房子。我需要不用修的。”
第二套房在好麦坞山坡上,离麦克家不远——但不在同一条街。这是一栋小平房,米黄色的外墙,有一个小花园和一的车位。两室一厅,厨房和卫生间都翻新过,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采光很好。
“这套多少钱?”林越问。
“三十二万。房主最低三十万。”
“二十五万。”林越砍价。
格洛丽亚笑了:“先生,这不是菜市场。”
“我知道。但这房子在山上,离超市远,没有物业,门口的破停车棚需要换。二十五万,合理。”
格洛丽亚沉默了一会儿,打了电话给房主。挂电话的时候,她的表情有些微妙:“房主说二十八万。最低了。”
“二十七万。今天交定金。”
格洛丽亚又打了一通电话。不多时,她再次露出了标志性的微笑:“成交!”
林越签了合同,交了定金。三天后过户,他拿到了钥匙。站在空荡荡的房子里,阳光照在地板上,灰尘在光柱里浮动。他忽然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——在洛圣都,抢了两个月,炸了一个赌场,差点被人开枪打死,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。
不是麦克给的安全屋,不是莱斯特的仓库角落,不是蓝丘公寓的破沙发。是他自己买的。
他拍了张照片,发到群里:「我买房了。」
拉玛第一个回复:「恭喜!能开派对吗?」
「不能。」
「那就小派对。就我们几个人。」
「那你来的时候带吃的。我家没有冰箱。」
「你买房子不买冰箱?」
「明天买。」
「那明天就开派对!要嗨翻天!!」
林越放下手机,靠在空荡荡的客厅墙边,看着天花板。没有水渍。新的天花板,白色的,干净的。
手机又震了,这次是麦克:「恭喜。需要家具吗?我家地下室有一套闲置的。」
「什么家具?」
「沙发、茶几、电视柜。阿曼达离婚的时候分的,但她没搬走。」
「她不要了?」
「她说这些家具‘有不好的回忆’。」
林越想了想,回复:「好。我去拉。」
麦克发了一个竖起大拇指的表情。
然后是富兰克林:「改天去你家吃饭。」
然后是崔佛:「你家在哪?我下次去洛圣都不住弗洛伊德家了,住你家。」
林越看着最后一条消息,犹豫了很久,回复:「你来可以,但不能刷墙。」
崔佛发了一个大笑的表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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